法企同行 提升法治素养 护航民企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人:冯燕 徐萧 来源: 浏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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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早报网讯  近年来,江苏民营经济队伍日趋壮大,社会贡献度不断提升。支持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在以数字经济、网络经济、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领域的发展,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九五”普法期间社会普法组织应当在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布局调整,推动民营经济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等方面。高标准普及法律知识,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推动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法企同行,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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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乐法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特邀“北京友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吴星星律师开展对“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管理层以及骨干职工的专场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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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重点讲解《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我国的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吴律师重点从三方面讲解:

第一、拟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拟加强民营经济土地、金融、人才、数据等方面要素保障

第三、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用实际案例浅析《条例》具体作出的四项针对性制度安排。筑牢平等准入底线、拓宽公平竞争领域、保障要素平等配置、规范重点领域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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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及职工需求重点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点。用案例‌细述新增“日常生活代理权”‌、‌确立“夫妻共债共签”原则‌、‌明确“不离婚也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增加亲子关系异议之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损害赔偿增加“兜底条款”‌:除重婚、家暴等四种情形外,“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可请求赔偿。‌扩大离婚补偿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夫妻分别财产制”,凡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均可请求补偿、‌删除“重大疾病导致婚姻无效”条款‌,改为“隐瞒重大疾病可请求撤销婚姻”、‌明确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准予离婚‌等……图文/冯燕 徐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