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早报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数据安全与保护的要求,提升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的网络数据安全法律素养,3 月 19 日,乐法社会组织特邀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在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楼会议室开展了一场关于 “网络数据安全法” 的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对网络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解读,为住建执法工作注入了新的安全理念。
在培训中,张莹律师详细阐述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内容。《网络安全法》自 2017 年生效以来,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住建局而言,在管理城市建设中的各类信息系统时,尤其是涉及土地推介、房屋管理等关键业务的数据,必须落实安全保护责任。例如,在建设工程审批系统中,大量企业和个人的信息被收集,这些数据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境内产生的数据,原则上需存储在境内,若有出境需求,则必须通过安全评估,以确保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法》强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住建局在日常工作中,会涉及到不同重要程度的数据,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数据、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等。根据该法,这些数据应按照重要性进行分类,对于重要数据需重点保护。同时,数据安全审查以及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也为住建局在与外部机构合作或涉及数据跨境传输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避免因数据安全问题影响国家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与住建局工作紧密相关。在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申请等业务中,住建局会收集大量居民的个人信息。培训中明确指出,处理这些个人信息时,需取得个人单独、充分知情同意,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更需严格授权。此外,个人拥有查询、复制、更正、删除其信息以及拒绝自动化决策的权利,住建局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必须充分保障这些权利。
通过此次培训,住建系统全体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网络数据安全在日常执法和业务工作中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住建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在履行住建职能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网络数据安全法律法规,为住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 (图文/吴雷 冯燕)